0471-4994506
发表于: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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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单 位: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呼和浩特市爱国拥军促进会
协 办 单 位:新商界管理(内蒙古)教育中心
招 聘 时 间:2024年7月初(时间拟定)
招 聘 地 点:毕克奇(土旗)
活 动 形 式:现场招聘
招聘面对人群:退役军人及军属
服 务 对 象:内蒙古新商界各班级学员企业(仅限十家、岗位不限)
详 情 咨 询:各班教务老师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